今天發文不想廢話太多,列出我在奧地利生活與短期工作時的親身感受的勞工權益
當時的工作是一個6個月的實習工作,公司是一間員工少於10人的小型顧問公司。
1.實習生有薪水(但是所得稅率約20%),雇主負擔我的社會’保險(一個月約50歐)
2.週休二日(廢話),但是星期五“約定俗成”只上半天班
3.可以依據個人或是公司需求,可以在家上班!
a.有次下大雪,一早老闆傳簡訊,說下大雪了,大家在家上班就好!
b.公司其他同事與老闆必須出差一星期,我這個實習生留守,但是老闆說,這“一星期”你都在家上班吧!(非常信任我)
4.實習生也有休假,聖誕節假期讓我回台灣兩星期,完全不扣薪!
(正常歐洲的聖誕節只放12/25與12/26,可能因為國家有些不同,但是很多公司會直接放到新年, 扣年假就好,他們年假都是20~30天的,不分年資)
5.實習生也有年終獎金與聖誕過節獎金,雖然工作不到一年,照比例給。
6.當時有位專案經理剛懷孕,但是醫生開立證明說必須安養安胎,直接放“2年”產假,留職,其中每個由社會保險支付約6~7成薪水,不是個雇主付,這樣一來雇主也不會有壓力。
可能會有人說,辦公室工作比較單純,服務業工時長,在歐洲可不是這樣!
之前就有分享過歐洲的生活作息,節錄:
基本上晚上(6:00pm)後,街上只剩下餐廳會開,(超市會開到7:00pm),就晚上是沒得逛街的!
星期六商店只營業到5:00pm,星期天就甚麼店都不會開,這是”法律”規定保障工時喔,就是代表勞工不能超時工作!
我們在台灣,好方便,一天24小時,有好多事可以做,好多店可以逛,但有沒有想過,這些“方便”是建立在“剝削”某些勞工權益上?
當然,一定又有慣老闆說,不爽不要做,很多人排隊做大夜班,因為可以多賺點錢,
但是又回到最基本,一個正常上下班的工作薪資,居然無法過基本生活,還必須靠加班?!
這應該是我們必須深入思考的點吧!
#自己開店一週工作七天,但不會加班
#本店沒有一例一休,想休就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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